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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具体牵头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考核校内各二级单位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危机事件处置、整改措施落实等工作。是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等牵头的主要职能部门。目前部门下设安全生产科、治安管理科、消防管理科、新增设政保科。

<安全生产科>

1.在处长的领导下,督导、协调各科室完成保卫处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及学校重点工作;

2.负责保卫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督办、承办及处务管理;

3.负责全处目标任务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划和决议起草上报;

4.负责文件的收发、办文、登记、传阅、转送、材料报送、催办工作,做好全处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管理和使用本处印章及对外各类文件材料的审核、签发;

5.负责筹办保卫处各类会议并做好会务相关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

6.负责组织全处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

7.负责全处人事管理,做好月度考勤考核、评优评先、值班备班安排等有关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计划、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情况通报、信息编发及对外宣传工作;

9.负责保卫处校内外接待等行政日常事务,加强内联外协等联络工作;

10.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周通报、月通报工作;保卫处月报、新闻稿撰写上传;值周值班安排、会议申报、年鉴撰写上报。

11.负责协同完成校园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校园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12.协同完成每月安全稳定工作检查、考核、整理、汇总、通报工作。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治安管理科>

1.在处长的领导下,按照《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条例》《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规定,负责学校治安管理、校园交通秩序维护、户籍及流动人口管理、学生法治安全教育工作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和完善反恐防恐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预案,定期组织反恐防恐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国家安全及反恐防恐和突发灾害事故的中协作和自防自救能力。

3.负责学校“三防”建设工作,加强对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的运行维护工作 。

4.配合信息管理中心做好学校公共区域智慧平安校园技防建设工作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 

5.负责学校各项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监督实施、执行和落实。 

6.监督、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日常治安、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电诈、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登记并督促整改。

7.负责校内重大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举办活动时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8.监督检查校内安防、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定期对校内服务性单位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验、检测和维修。

9.参与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的现场勘查取证、协查,走访及责任认定等工作。

10.负责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做好校内各类民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11.负责校园重要目标守卫及校园治安巡逻、布控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指导第三方安保公司按要求落实。

12.负责校园110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受理各类案(事)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报警。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消防管理科>

在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建立学校消防管理工作档案及各重点防火部位档案、资料,并制定消防应急疏散方案。

2.依据《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做好校园内部各类消防器材配备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指导、督促学校各二级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负责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全校性的消防灭火与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4.负责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和处理火灾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减少人员伤亡。

5.负责每日进行校园防火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日检、周检、月检记录》,及《消防安全季检、年检记录》,认真做好各类管理台账;每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并写出安全检查报告。

6.负责学校各类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随时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加强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发现消防违规违法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

7.监督检查校内安防、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定期对校内各二级单位、服务性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维修工作;

8.负责制定年度学校消防工作计划、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9.结合学校防火部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搞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消防灭火知识技能培训和火灾紧急疏散逃生演练。

10.熟悉学校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性能,掌握学校内的消防分布状况和性能状况;

11.负责指导各级二级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学校消防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

13.负责指导学校消防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保科>

在处长的领导下,按照《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条例》《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负责维护学校国家安全及政治稳定工作。  

1.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人民防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 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开展反间防谍和反渗透破坏防及安全保密工作。

2.负责做好日常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上报,全面搜集校园内部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建立公秘结合的校内情报信息网络和政保信息员队伍。  

3.负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校园网络安全、舆情监控,及时封堵不良信息,查找有害信息源头,维护校园思想阵地安全。

4.负责积极推动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和安全法治意识。

5.负责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关注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息管理,防范“三股势力”对校园的渗透,促进校内民族团结。  

6.准确掌握学生社团组织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社团组织管理,避免学生社团被别有用心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利用。  

7.负责做好外籍师生基础信息的掌握与报送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外籍人员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外事活动相关涉外人员来校交流、合作、访问前的备案审查工作。

8.负责指导、参与校属各单位对校内涉及民族、宗教、社会敏感热点问题的嫌疑组织、人员的布控防范工作;做好学校外事及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制定和完善反恐防恐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预案,指导、检查校内重点部位反恐防暴设施、应急预案准备、队伍建设等情况,定期组织反恐防暴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增强重点部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0.负责协同做好有关人员的政治审查、各类讲座、论坛、活动、研讨会的审核工作。指导、参与校属各单位对校内重点人、重点事的管控及思想转化工作。  

11.负责开展线索落地查证,配合国保、网安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进行校内专案侦察、参与防范控制。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12.负责国家安全涉密信息的建档和资料管理工作,协助学校保密办做好校内重大科研项目的保卫、保密工作。

13.负责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和新闻报道工作,协同起草部门各类文件材料、规章制度,凝练推广学校安全工作的经验做法。

14.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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